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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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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台灣地價稅之申報

答案
問:
臺灣每年地價稅何時開征?地價稅逾期繳納,會不會處罰?
答:
地價稅每年開征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3日按照稅額加征1%滯納金,超過30日還沒有繳稅,由稅捐稽征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問:
臺灣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如何課征地價稅?
答: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且不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可以免征地價稅。

問:
臺灣私設巷道是否可以由地方稅稽征機關主動辦理減免地價稅?
答:
由於地方稅稽征機關沒有私設巷道土地所有權人表示願意無償提供使用的數據,所以沒有辦法主動減免地價稅,而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再憑以辦理減免。

問:
我和鄰居的臺灣房屋土地大小差不多,為什麽地價稅相差4、5倍?
答: 地價稅有一般用地稅率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區別。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會從千分之十到千分之五十五累進課征。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千分之二課征,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率相差達4倍以上。

問:
自己住的臺灣房子已經按住家用稅率課征房屋稅,土地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征地價稅?
答: 房子按住家用稅率課征房屋稅的依據是房屋稅條例,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征地價稅的依據是土地稅法,兩者所依據的法律,及適用條件都不同,所以房子已經按住家用稅率課征房屋稅,土地還是需要再提出申請,才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征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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