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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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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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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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洗錢條例》對“洗錢”的定義是: 所有達到以下效果的意圖的行為: 屬幹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或做出假使在香港發生即屬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的作為而獲取的收益的任何財產,或看似並非該等收益;或,部分或全部、間接或直接代表該等收益的任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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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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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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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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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洗錢條例》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定義如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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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收集任何財產,懷有將該財產全部或部分用於實施一項或多項恐怖行為的意圖(不論該財產是否實際如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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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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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道某人是或妄顧某人是否是恐怖分子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向其提供任何財產或金融(或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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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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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道某人是或妄顧某人是否是恐怖分子的情況下,為該人的利益,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籌集財產,或直接或間接地尋求金融(或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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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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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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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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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3月1日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擴大到包括審計及會計在內的指定金融及非金融企業。 審計及會計公司必須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設立相應的程序及規則例如:進行對顧客的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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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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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與我公司的審計有什麽實質上的關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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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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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在進行貴公司的審計之前像您索取一些資料作為本公司的記錄,並請貴公司的董事代表填寫和簽署一份盡職調查問卷,以確保所有程序符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的規定。我們專業的審計團隊將會在審計過程中一步一步的為您進行明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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